医疗美容门诊部在没有全身麻醉资质的情况下仍为前来做假体隆胸的杨女士实施了全身麻醉,而且手术失败导致杨女士胸部乳腺全部切除,并丧失哺乳功能。这是一起医疗纠纷还是消费纠纷?11月30日,在淮安市中院召开的该市全市法院医疗纠纷案件审判情况通报会上,该院法官详细通报了该案。
据介绍,原告杨某于2018年1月19日前往被告方某投资开办的某医疗美容门诊部做假体隆胸手术,术前该诊所为原告杨某实施了全身麻醉。术后杨某发觉右侧胸有位移。遂于2018年5月16日前往该诊所进行二次胸修复手术,术后仍觉不适。2018年9月15日,杨某进行第三次手术取出假体。因手术失败,造成杨某胸部乳腺全部切除,并导致丧失哺乳功能,后经鉴定构成人体损伤十级伤残。杨某以被告的行为严重损害原告人身权益,并构成消费欺诈为由向清江浦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被告方某赔偿其人身损害142551元,并三倍赔偿其支付的医疗美容费用。
在本案审理过程中,淮安市卫健委于2019年11月11日会向该医疗美容门诊部出具《行政处罚决定书》,认为该门诊部使用转让、租借的《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开展诊疗活动,对其作出没收非法所得2978308元和药品、器械,并处10000元罚款的行政处罚。
淮安市清江浦区法院审理后认为,依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规定,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者接受服务的费用的三倍。该医疗美容门诊部在没有全身麻醉资质的情况下仍为杨某实施全身麻醉,其行为构成欺诈。按杨某支付的医疗美容服务费的三倍金额赔偿其损失。同时,该美容门诊部使用转让、租借的《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开展诊疗活动,并因手术失败造成杨某人身受到损害并构成十级伤残,故应当对杨某所遭受的人身损害承担侵权赔偿责任。据法官介绍,该起案件的审理中,法院未把该案按医疗损害责任纠纷进行处理,适用《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规定,更为有效地保护了杨某的权益。也提醒消费者在选择医疗美容服务机构时要看清资质、理性消费。法院处理结果对于规范医疗美容服务市场,起到了较好的宣传与引导作用。
记者了解到,该市全市法院审理的医疗纠纷案件主要有以下几个特点:案件专业性强,审理难度大;案件审理周期长;区域化、集中化特点明显,医患矛盾纠纷化解压力大,审判工作面临新挑战。医疗纠纷案件热点问题主要体现在四方面:实施诊疗行为的单位或个人没有资质时的法律适用问题;患者在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美容医疗机构进行医疗美容活动中受到侵害,能否被界定为医疗损害责任纠纷;医患纠纷案件中的举证责任承担问题,适用过错责任推定问题。
据法官介绍,近年来淮安两级法院为了妥善化解医疗纠纷,积极探索解决纠纷新路径、新方法,实现了医疗纠纷案件大幅度减少、矛盾化解率稳步提升的良性发展趋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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